企业转让股权收入记入什么科目?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都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税率,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则不退还已缴纳的所得税。
投资收益账务处理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4、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