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入账方式是什么?
1、要分情况来进行处理:
(1)如果对方提供了劳务发票,可以根据发票直接入帐.提供劳务发票,不用做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2)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劳务发票,单位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3)劳务费可以税前扣除。劳务费一般指人工费,简单说就是公司请公司以外的人为公司服务的费用,例如物业管理、装卸搬运、修缮维护以及临时雇佣等,按照所从事的工作分别归入相应的科目核算。如果有一部份临时工的工资每月都是固定的,那么可以和正式职工的工资做在一起,如果临时工工资不是固定的,那么这部份工资只能做为费用入帐,不能入工资帐.如院内用工的,这份工资应计入保管费。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
1、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